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工作的相关部署,胶南国税局联合公安部门协作办案,重拳出击,全面开展虚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为新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专项检查将本着纳税人主动配合自查整改量罚从轻、纳入重点核查量罚从重的原则,在组织增值税风险纳税人进行约谈自查的基础上,调动精干力量,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对异常发票高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做到对异常发票每票必核、疑点必查,坚决严惩虚开发票的不法分子。“纳税人通常认为‘只要不是我自己对外虚开发票,就不是虚开发票’,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据胶南国税局税政科科长康文华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凡是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记者了解到,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发票,在异常发票状态未解除前,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凡不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的,一律转出补税;用于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核查落实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出口企业管理类别降为四类。 此外,对涉嫌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托国家12部委对失信纳税人进行联合惩戒备忘录、商事主体信用体系等机制和平台,与公安、法院、海关、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合惩戒,对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纳税人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高消费等领域实行综合管控,并对涉税违法情节严重的党员,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党规党纪追究其责任。 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虚开发票性质很恶劣,后果很严重!虚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千万莫存侥幸心!胶南国税局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及时提供虚开发票以及其他涉税违法线索,涉税举报电话:青岛市国家税务局12366,胶南国税局83196700。(王 璇 杨光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