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金融办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个别不法分子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部分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应对此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记者了解到,此形式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一是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购卡人员推荐等各种途径公开宣传;二是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三是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广大公众应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董梅雪 毛 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