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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手检查新区楼市秩序

2016-10-20 00:00| 发布者:编辑-Ala| 查看:746| 评论:0|来自: 新黄岛

摘要:   近日,记者从区城建局获悉,新区城建、国土、市场监管、发改等四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区房地产市 ...
   近日,记者从区城建局获悉,新区城建、国土、市场监管、发改等四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此次检查覆盖全区在建、在售的房地产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销售现场公示、房源公示、价格公示、合同条款、广告宣传、销售情况六个方面。
  具体为:售楼现场公示情况。在售项目销售场所现场相关证件以及相关文件是否准确、清晰公示。
  准售房源公示情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之日起10日内,是否按照申报价格将全部准售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公示的准售房源信息是否包括面积、价格、房屋性质、装修标准及销售动态信息;商品住房项目中自留房源数量不得超出项目总套(处)数的5%,不列入预售范围的自留房源,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照存量房上市交易程序办理。准售房源须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进行现场公示。
  预售申报价格执行及价格公示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价格公示,价格发生调整后是否重新申报,并按照新调整的价格对现场公示价格进行更新。
  合同条款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房地产销售、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中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
  房地产广告情况。是否发布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广告;广告中是否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或含有升值、投资回报承诺;是否对住房面积、户型、价格、用途、位置、交付时间、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做虚假宣传。
  依法依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价格、炒房团购、网上竞价、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违规预售或以电商平台或第三方团购、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指定银行存款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的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会提出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同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处置,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刘腾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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