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正式启动建筑行业“同舟计划”活动。“同舟计划”是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从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出发而特别出台的政策。重点是允许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可以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对于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剩余工程总造价的1.5‰缴纳,但是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仍然要求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建筑业企业可以按照属地化原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同舟计划”覆盖我区120家建筑企业,此次活动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的工伤保险体系,分散了用人单位风险,更好地维护了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