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的有关规定,经依法严格审查,有4名申请人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复核,现将其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其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6日,举报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二路32号房产交易大厅413室,监督电话:86988819。 附件: 2016年黄岛区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复核公示表(第二批) 201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