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管委具有司法资格并拥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3名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 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办公室的设立,既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贯彻落实,也是全面推进园区的法治化进程、适应行政诉讼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力保障。 公职律师办公室将与管委知识产权中心合署办公,在承担管委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及对外签署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防范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全面开展法治新区建设探索总结新经验。 据悉,2015年度,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签署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90件,办理行政许可40余项,解答园区内企业及居民的法律咨询50余次。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工作被商务部领导赞誉为“园区营商环境的一张亮丽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