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安)和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指定专门处室进行对接与协作,积极建立食用农产品“电子化”追溯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将集市和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全面实现去向可查、来源可溯、责任可追。 二是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全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平台,实现监管数据集中沉淀、资源共享;完善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加强风险会商,解决监管具体问题。 三是深化执法联动模式。统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各个环节和领域,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移交、通报、协查、联合办案、大案要案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